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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教育局2023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长兴人才网 时间:2023-02-04 作者:长兴人才网 浏览量: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决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计100名(含高中学科教练4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3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27具有省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77之后)。

3)中学学科教师:U.S.News等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3027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报名。278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

3.资格审核。99210分计算,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的,根据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6引进人才按照长兴县人才新政有关条款享受待遇。

二、关于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4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历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3;年龄在35272022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有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31日前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须在2024日前取得符合任教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731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于2023120232下午16:00时间为202320017:00。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报到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其它。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技能测试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各占20%6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备课成绩高者为先。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录用时教师资格应符合相应学段要求)。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因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4.本公告由长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附件:《岗位需求表》

长兴县教育局

202312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jcxrc.zjcx.gov.cn/a/2023/01/27/18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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