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兴新闻网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40次会议
朱伟代理县长 高胜华主持
11月26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0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胜华主持会议,副主任钱慧明、章玉坤、尚亿强、徐骍、倪建忠参加。会议依法任命朱伟同志为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接受沈志伟同志辞去长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朱伟同志代理长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命朱伟同志为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依法任命闵海峰同志为长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依法接受沈志伟同志辞去长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依法接受潘轶华同志辞去长兴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朱伟同志代理长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闵海峰同志代理长兴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高胜华向新当选的朱伟、闵海峰同志颁发任命书,县人民政府代县长朱伟、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闵海峰在会上宣誓就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沈洪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屠晓景,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政府办和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负责人,李家巷镇、泗安镇人大负责人及旁听公民郑书忠、张贵清列席会议。
编辑: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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