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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企业人才引进和用工保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来源:长兴人才网 时间:2020-02-27 作者:长兴人才网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和用工保障力度,支撑实体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三年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三年,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精准引育技工、抢招人才和优化用人环境上下功夫,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和新项目用人需求,形成全县合力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保障的新格局。力争三年内新增人力资源5.75万人,其中引进人才3.88万人、普工55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7000人,县内职校生就业6200人。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2万人。各年度工作目标为:

2019年新增1.9万人,其中引进各类人才1.3万人、普工2000人,县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人,县内职校生就业2000人;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7000人。

2020年新增1.98万人,其中引进各类人才1.3万人、普工2300人,县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00人,县内职校生就业2000人;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7000人。

2021年新增1.87万人,其中引进各类人才1.28万人、普工1200人,县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00人,县内职校生就业2200人;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8000人。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人力需求监测

1.实行规模企业人力供求统计预测季报制度。构建覆盖规模企业的人力资源供求调查统计系统,建立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的人力供求监测机制,为政府研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人力资源供求调查预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专业机构服务实行补助。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2.实行大项目一企一策服务机制。把新建大项目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保障的重中之重,在投资100亿元以上新建项目设立县人力服务站、在投资10亿元以上新建项目设立乡镇(街道、园区)人力服务站,确定专人作为人力服务特派员,指导、协助企业制订人力资源配置规划,按月统计用人需求,县、乡、企联合制订一企一策服务举措及计划。

牵头:人力社保局、乡镇(街道、园区);配合:相关企业

(二)完善县内人力市场

1.筹建县人力资源市场。加大实体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投入,按照人力资源市场三化建设要求筹建长兴县人力资源市场,辐射全县用人单位。力争2019年从每周一场人力资源集市向日常化服务过渡。对长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功能升级,开发掌上就业网络市场平台,实现更加便捷的网络人力市场全天候服务。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县开发区

2.办好县内人力资源交流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季节性高峰规律,办好春、夏两季大型招聘会,并针对新建、新投产大项目等企业用人需求,按需举办企业专场招聘会。每年举办大型招聘会2场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后常态化运行,吸引长兴籍大学生等人才及劳动力县内就业。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3.培育发展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支持中介机构为我县输入人力资源提供市场化服务,鼓励缺工企业尝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新兴用工及管理模式。到2021年,力争新引进人力资源中介机构10家左右,对引进的县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按实给予不超过3年的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100%,第二年补贴75%,第三年补贴50%,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注册并正常运行满6个月、营业额达2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三)开拓人力招引渠道

1.深入推进产业智汇TGM计划。巩固TGM百家高校协作联盟,今后三年着重拓展一批与我县重点产业需求对应的职业类院校,不断开拓人才来源。每年组织校地对接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重点推进引才联智高校行、高校专家长兴行、校企实习实践、科研融智示范、长兴籍人才回归系列活动,将引才工作链前伸后延,不断夯实校地(校企)合作基础,在日趋激励的人才竞争中争取主动权。

牵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人力社保局;配合: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科协、工商联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

2.创设线上线下联合招聘平台。开发长兴产业智汇TGM高校联盟网及手机客户端,创设更契合人才应聘特点的招聘平台。举办校地联盟网络招聘会,与外出招聘活动有机结合,探索线上意向对接,线下精准洽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县内县外互动的高效便捷招聘新模式。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3.探索分行分类联动招聘模式。加强县乡联动、行业协会联动,注重快速反应,推行分行分类招聘模式。各乡镇联合行业协会紧扣本辖区重点产业需求和行业特点,牵头组织两场以上产业(行业)招聘活动;实行“1+X”组团模式,牵头乡镇组织的活动吸收其他乡镇同行业企业参加,形成小规模多频次的联动招聘、精准招聘模式。

牵头:乡镇(街道、园区);配合:人力社保局、经信局

4.鼓励校企合作输送技能人才。县外职业院校和县内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我县企业输送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毕业生,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作满半年后,按中级职业资格800/人、高级工以上2000/人给予输送单位补贴,每家单位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同一批毕业生,职业院校和中介机构不重复享受补贴。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5.巩固拓展劳务合作基地。加大县外劳务合作基地建设力度,每年组织劳务合作活动5场以上,每年输入县外劳动力2000人以上。对企业参加县组织的劳动力招引活动,参照赴县外招才引智活动给予招聘补贴。经认定的劳务合作基地年度输送县外劳动力100人以上到我县企业初次就业,工作满3个月后,按500/人的标准给予劳务输送补贴;单批次输送20人以上工作满1个月后,给予基地一次性交通补贴6000元,其中建档立卡人员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稳定就业补贴,补贴最长3个月。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输送人员来长兴就业的政策按湖州市规定执行。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6.挖掘县内劳动力转移就业潜力。由乡镇排摸闲置劳动力及赴县外务工人员基础信息,充实民情档案信息库,与县内企业对接匹配,引导劳动力县内就业。逐步探索闲置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及县内就业引导机制,每年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人左右。

牵头: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园区);配合:县人力社保局

(四)做强人才培育平台

1.着力推进职业院校发展。扩大我县职业院校办学规模,每年招录技能型学生2800人以上,其中与县外劳务合作地区协作招生200人。协作招生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教育经费支持,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学生生活补助,参与企业再适当给予学生学习生活补助。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技师学院高级工、技师段招生比例达65%,争创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职教中心通过浙江省中职名校评估验收。

牵头:教育局;配合:人力社保局

2.探索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助推企业与县外职业院校采取学校教育+企业实训的合作方式,每年定向培养急需技能人才200人以上;对到定向企业参加实训的学员,由企业发放生活补助,实训结束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最长补助3个月,学员毕业后在定向企业工作满6个月后,给予校企双方各2000/人的一次性经费补助。全面推行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新型学徒制度,每年力争培养400人以上,学徒达到中、高级技术水平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牵头:教育局、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3.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围绕产业分布和产业升级,加快一乡一品技能培训品牌化建设。对培训机构符合我县紧缺工种培训的项目开发、设施设备等投入,给予实际投入费用30%的补助,最高5万元/家。加大劳动力转移、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力度,每年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7000人以上,其中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人次,高技能培训2600人次。

牵头:教育局、人力社保局;配合:乡镇(街道、园区)

4.探索建立工匠培育长效机制。制订长兴工匠管理办法、工匠积分制度、工匠金摇篮评选办法,引导企业加大工匠型人才培养力度。三年培育长兴工匠”100名,长兴大匠”20名、长兴名匠”5名、工匠金摇篮”8个,分别给予长兴工匠长兴大匠长兴名匠每人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给予工匠金摇篮每个10万奖励。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总工会

5.深化协作育才示范基地建设。着眼推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升级,引进优质培训资源,整合企业内部培训项目,通过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成本共担,降底企业职业培训成本。建立“1+N+X”协作育才示范基地8个以上,加盟企业300家以上,开展职业培训3000人以上。

牵头:人力社保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园区)

(五)优化企业用人环境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完善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加强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设,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贯彻落实人才新政二十条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不断优化人才和促进就业政策。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专业化建设,举办政策业务研习班和实训竞技赛,转观念、强业务、增投入,推动企业优化用人环境。创新职称制度改革,做好蓄电池、纺织产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开展机械及新能源产业技能自主评价。开展机器臂、数控、钳工、电焊、电工等技能竞赛活动。加强人才工作专题调研,为政府和企业制订政策措施、优化人才环境提供参考。加大对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典型及经验的表彰和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注引人育人用人留人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牵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总工会;配合:经信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及企业

三、组织保障

成立全县企业人才引进和用工保障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为成员单位,构建县、乡镇(街道、园区)、企业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将攻坚行动重要指标纳入人才工作季考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强化乡镇(街道、园区)对属地企业服务保障职责,建立工作动态周报、重大项目人力需求月报、规模企业人力供求统计季报制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本方案涉及的经费支出,按原渠道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大学生就业扶持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等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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